涟水娄底至湘潭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1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答疑澄清公告。该答疑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一: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请问是否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
答: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申请项目电子保函。
问题二: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上的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比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章节少,请问文件怎么上传?
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上缺少的章节,放在相邻的章节一起上传。
问题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果是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因为不是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也是无法查询到的。请问是否可以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截图无需提供。
******办公室
******有限公司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