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合肥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委托,就******服务中心(合肥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5-08-4950)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集团股份******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年
优惠下浮率:分档一:32%
优惠下浮率:分档二:27%
优惠下浮率:分档三:22%
优惠下浮率:分档四:10%
优惠下浮率:分档五: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年
优惠下浮率:分档一:5%
优惠下浮率:分档二:4%
优惠下浮率:分档三:3%
优惠下浮率:分档四:2%
优惠下浮率:分档五:1%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元/年
优惠下浮率:分档一:30%
优惠下浮率:分档二:21%
优惠下浮率:分档三:16%
优惠下浮率:分档四:8%
优惠下浮率:分档五:0%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4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
******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投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