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车间设备升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环评科)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1楼(336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车间设备升级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车间设备升级改扩建项目位于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区二路,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5′12.573″,北纬28°42′22.015″,厂区占地面积为239161m2******有限公司二期厂区M4车间进行,占地面积为11000m2(16.5亩),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项目主要以煅后石油焦、沥青为原辅料,经粉碎、原料整形、混料、造粒、外协石墨化、产品整形、除磁、包装等工序生产人造石墨(造粒),以石墨粉、NMP、树脂为原辅料,经粉碎、原料整形、混料、外协石墨化、碳化、筛分、除磁、包装等工序生产人造石墨(碳化);以活性炭、甲硅烷、乙炔为原辅料,经粉碎及分级、加热活化、沉积、包覆、混料、筛分、除磁、包装等工序生产硅碳复合品。 改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人造石墨1200t/a、硅碳复合品200t/a。 改扩建后全厂的产品方案: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成品3万t/a、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半成品7万t/a、人造石墨1200t/a、硅碳复合品200t/a。 主要建设内容: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主要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及在M4车间北侧新建3条生产线、在M4车间西侧建设乙炔站及甲硅烷站各1座、拆除M4车间南侧区域设备,其余车间不变;辅助工程依托现有1#宿舍楼、2#宿舍楼、公寓楼、职工食堂;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厂区供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气工程、制氮设施等;环保工程依托******消防废水池)1座(480m3)、一般固废暂存间(225m2)、危险废物暂存间(200m2)等;对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扩建、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2座(容积分别为450m3和820m3)、噪声防治措施等。 改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料:煅后石油焦1219.383t/a、沥青40.474t/a、石墨粉377.564t/a、树脂3.033t/a、NMP1.407t/a、活性炭73.44t/a、甲硅烷177.651t/a、乙炔70.037t/a。 改扩建后全厂的主要原辅料:煅后石油焦23764.366t/a、沥青焦3189.6t/a、沥青40.474t/a、石墨粉21512.064t/a、天然石墨粉24471t/a、树脂3.033t/a、NMP1.407t/a、活性炭73.44t/a、甲硅烷177.651t/a、乙炔70.037t/a。 改扩建工程总投资为52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434万元,占总投资的8.3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冷却循环废水、洗涤塔循环废水、水封废水及车间保洁废水及初期雨水。 设备冷却循环废水、洗涤塔循环废水、水封废水及车间保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主要污染物pH、COD、BOD5、NH3-N执行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SS、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限值要求后,进入奉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南潦河。 改扩建工程项目厂区排放口全厂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106t/a,0.01t/a。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3t/a,0.003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包括人造石墨生产线中的真空上料粉尘、粉碎粉尘、原料整形粉尘、混料粉尘、造粒废气、产品整形粉尘、碳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筛分粉尘及包装粉尘和硅碳复合品生产线中的真空上料粉尘、粉碎及分级粉尘、加热活化废气、沉积废气、包覆废气、混料粉尘、筛分粉尘及包装粉尘。 人造石墨生产线粉碎粉尘、原料整形粉尘及产品整形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碳黑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碳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人造石墨生产线造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碳黑尘)、沥青烟、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SO2、H2S、NOX、非甲烷总烃。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碳黑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人造石墨生产线碳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烟气黑度、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非金属加热炉、燃煤(油)炉窑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 硅碳复合品生产线粉碎及分级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年产60t硅碳复合品生产线加热活化废气、沉积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烟气黑度、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非金属加热炉、燃煤(油)炉窑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 3#年产140t硅碳复合品生产线加热活化废气、沉积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烟气黑度、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非金属加热炉、燃煤(油)炉窑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 硅碳复合品生产线包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烟气黑度、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非金属加热炉、燃煤(油)炉窑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真空上料粉尘、粉碎粉尘、原料整形粉尘、混料粉尘、筛分粉尘及包装粉尘、未收集废气等,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碳黑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硫化氢、SO2、NOx、臭气浓度。通过采用密闭装置,采用负压抽吸,气力输送物料,加强车间地面及设备保洁,及时清理固废转运区,合理规划物料转运次数及最大贮存量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碳黑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项目建成达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碳黑尘)1.4288t/a、非甲烷总烃0.183t/a、沥青烟0.037t/a、苯并[a]芘6×10-8t/a、硫化氢0.012t/a、SO20.2525t/a、NOX0.2225t/a、苯0.0003t/a、甲苯0.001t/a、二甲苯0.002t/a。 项目建成达产后,改扩建工程废气总量控制目标值(包含有组织与无组织废气)为:NOx0.225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351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你公司应按要求设置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并建档,并设置永久检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设置本项目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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