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
例行督察(第22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中市负责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第22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有限公司等企业排矸厂,均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建设截排水工程,未按规定要求分层碾压、覆土填埋以及矸石裸露、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有限公司等企业排矸厂未按规范作业等问题依法予以查处,责令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规范作业。
三、整改完成情况
******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煤矸石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处置。
******有限公司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水渠、截水沟及护坡已进行了规范整治,按照环评要求覆土分层碾压,并对矸石场作业区进行了洒水抑尘。
3.平遥县温家沟煤矿排矸场建成监测井、排水渠,排矸场实施黄土覆盖、分层碾压夯实。
******有限公司煤矸石复垦项目因未分区作业,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2024年3月23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加大煤矸石规范化整治力度,进行******有限公司分为南北两个区,对北区截水沟、马到排水沟、拦洪坝、排洪涵******有限公司配套矸石场长期处于停运状态,该矿对矸石场排水渠、运输道路、消力池等环保设施进行了维修和保养;对矸石场运输道路排水渠和已完成一、二平台排水设施进行了修建和保养,工程已完工,正常投入使用;对矸石场历史堆存矸石的裸露部分进行了黄土覆盖和填埋,所产矸石全部按照环评要求运至矸石场填埋分层碾压,并按要求黄土覆盖;对矸石场运输道路进行了维修和保养,配有酒水车一辆,每日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0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
电子邮箱:******
2025年7月21日